院内制剂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和载体,近年来,中央和地方齐发力,共同推动院内制剂发展进入快车道。全国人大代表、通用技术中国医药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樊振提出,加快院内制剂发展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表示,院内制剂具备配制量少、剂型全、品种规格多、使用周期短、适应性强、临床疗效显著等优势,在多个省市的市场规模近数十亿。然而受限于“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的规定,较多患者的用药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者临床用药的可及性,避免患者因某医疗机构独有的特色医疗机构制剂而异地就医等问题。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一政策让院内制剂纳入医保,进一步降低了患者的用药负担,提升药品可及性。
他在调研中发现,安徽、四川、江西等各省份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公布了医疗机构制剂省内调剂使用的品种目录、调剂使用细则以及监管措施。如江西省规定在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院内中药制剂,可在全省医联体、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1年;河南省规定临床使用2年以上的院内中药制剂,可在全省同一专科协作网络、科研协作单位、对口支援单位、医联体、医共体、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调剂使用2年;四川省公布的第一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共有198种中药制剂,可在省内调剂使用2年;京津冀三地共同制定适合三地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基本原则,实现三地医疗机构制剂联动调剂使用,缓解医联体跨省临床用药压力。
由此可见,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能够缓解药品市场供应不足和满足临床患者用药需求。但区域内医联体的市场规模有限,院内制剂的流通率仍然不高。对此,樊振建议,持续探索完善院内制剂的使用机制,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扩大院内制剂使用范围至医联体或同一集团内医疗体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与资源利用最大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诊疗及制剂配制中心,带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